江西理工南亚裔留学生打人后续,对方身份曝光,校长回应已退学,为何不是开除?
学校特别强调,这事儿就是个“普通治安案件”,大家别往“民族对立”上扯。
还特意解释了,“退学”不是“驱逐出境”,但退学手续一办完,他的签证也就跟着失效了。
听起来,学校似乎处理得挺快,也挺“到位”。
可目击者不这么说。
现场看到的人讲,那哪是口角,明明是外籍学生那边围上来动手,中国学生属于被动防御。
网上更是炸开了锅。
很多人质疑:为啥是“退学”,不是更严厉的“开除”?听着好像轻飘飘的。
行政拘留?二级轻伤,不该是刑事拘留的范畴吗?
还有那个“喊人来”,学校说是“召集同伴协助处理”,可现场看着像是来帮忙打架的。这“协助处理”的方式,是不是有点太特别了?
甚至有人爆料,说学校为了平息事态,还给说真话的中国学生施压。
这就让人心里更不舒服了。
孔子老爷子说过,“有教无类”,意思是教育面前,不分背景,一视同仁。
这当然是对的,大学之门,理应向世界敞开。
但孔子也说过,“自行束脩以上,吾未尝无诲焉。”
想跟着我学习,你得先懂规矩,至少得拿出点表示尊敬、遵守规矩的态度来。
教书育人,教的不仅是知识,更是品行和规矩。
无论来自哪个国家,踏入中国的校园,就得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,尊重学校的校纪校规。
这是底线,没得商量。
打人就是不对,造成伤害更要承担责任。
这跟你是哪里人,没关系。
那位受伤的中国学生,身体上的伤或许会愈合,但心里的委屈和疙瘩,怕是没那么容易解开。
他需要的,是公平,是正义,是一个明确的态度。
学校的回应,字斟句酌,试图降温,试图定性为“普通治安案件”。
可以理解学校希望维护校园稳定、避免矛盾激化的用心。
但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。
大家纠结的“退学”与“开除”之别,或许在校规里有细微差别,但在观感上,后者显然更具惩戒力度。
大家质疑的“行政拘留”与“刑事拘留”之分,背后是对法律公正性的期待。二级轻伤,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,需要专业判断,但公众有权知道这个判断过程是否严谨、透明。
大家不解的“协助处理”与“群殴”之辩,更是触及了信任的底线。如果事实真如目击者所言,校方的解释就显得苍白无力,甚至有点“拉偏架”的味道了。
02
这样的事情,并非孤例。
这些年,我们或多或少都听过一些涉及中外学生冲突,或者对留学生管理引发争议的新闻。
某大学曾因给留学生配“学伴”引发轩然大波,公众质疑是否存在对留学生的“超国民待遇”。
某些地方发生过外籍人士违反交通规则或公共秩序,处理结果被认为“过轻”,引发不满。
还有一些高校在处理涉及留学生的违纪事件时,被指“和稀泥”、“内外有别”。
一次次相似的剧本上演,难免让人心里嘀咕:问题到底出在哪儿?
是文化差异带来的碰撞难以避免?
还是我们在管理上,真的存在某种“厚此薄彼”的倾向?
为了提升国际化水平,吸引更多留学生,这本身是好事,是教育开放的体现。
但开放,不等于没有原则。
管理,更不能失了公平。
如果规则的天平有所倾斜,哪怕只是微小的角度,都可能在学生心里,在社会大众眼里,投下巨大的阴影。
长此以往,伤害的不仅是某个具体事件中的受害者,更是学校的声誉,乃至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。
一碗水端平,是校园安宁的基石。
这碗水,关乎规则,关乎尊重,关乎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的感受。
03
古人云: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。”
意思是,法律不能偏袒有权势的人,墨线不能因为木材弯曲而弯曲。
讲的是一个“公”字。
《论语》里也说:“不患寡而患不均。”
人们不怕分得少,就怕分得不公平。
用在今天这事儿上,道理是相通的。
校园之内,规则最大。
无论肤色,无论国籍,都应在同一套规则下学习、生活。
犯了错,就得承担相应的后果。
这是对规则的尊重,也是对所有人的公平。
江西理工大学这次的处理,或许在程序上合规,但在情理上,在公众观感上,显然留下了问号。
“退学”二字,是否足够回应一个二级轻伤的后果?
“协助处理”的说法,是否掩盖了更接近真相的“群殴”?
校方的澄清,能否打消公众心中“拉偏架”的疑虑?
信任,一旦有了裂痕,弥补起来,难。
行动,胜过千言万语。
唯有公平,能服人心。
希望这件事,最终能有一个真正公正、透明的处理结果。
给受伤的学生一个交代。
也给所有关注此事的人们,一个清晰的答案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